瀜矿动态

中方碳矿化封存提案获 IMO 全盘采纳,打破海事碳封存单一地质封存规则格局

国际海事组织(IMO)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第84次会议(MEPC 84)全盘采纳中方将碳矿化封存列入IMO 官方认可的船舶永久减排路径的提案,写入后续规则导则条款,打破海事碳封存仅认定地质封存的单一规则格局。

本次由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(以下简称中船七一一所)牵头提交两份核心文件,两份提案互为支撑。其一论证碳矿化永久封存的技术与环境可行性;其二以 2025 年落地的全球首条 OCCS(船舶碳捕集)全链条海上试点项目,完整披露项目全流程实测数据,充分佐证矿化链路可量化、可追溯、可监管。

作为提案中的核心佐证材料,同时也是全球首个覆盖船舶 CO₂捕集、转运、矿化利用全流程价值链的试点工程,该项目由全球海事脱碳中心(GCMD)联合中船集团七一一所下属上海齐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、长荣海运股份有限公司、舟山德锦船务有限公司以及包钢集团与瀜矿科技的合资项目公司——内蒙古包瀜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合作伙伴共同完成,真正实现 “海上捕集、陆上矿化” 完整碳闭环。

示范期间,包瀜工厂共接收处置 15.84 吨船捕液态 CO₂,依托钢渣矿化技术实现碳永久封存,同步产出 22.9 吨GOCARB® 碳酸钙和81.3 吨 GOSCM® 固碳微粉两类高附加值工业原料,产品可广泛应用于塑料、橡胶、建材等领域。整套工艺改变了传统碳处置仅产生环保成本的现状,实现碳封存与固废资源化、绿色新材料生产协同增效。

对比传统地质封存模式,瀜矿钢渣矿化路径无需大规模地下封存基建,储运与处置,综合成本更优;矿化生成碳酸盐产物理化性质稳定,应用过程无碳泄漏风险,减碳效果满足永久封存相关认定标准,为船舶 OCCS 产业补齐了商业化落地的关键末端环节。

中方提案获 IMO 全盘采纳矿化路径重塑全球海事减排规则

此前 IMO 减排导则框架下,船舶碳捕集合规的永久封存路径局限于地质封存传统方式,极大限制 OCCS 技术规模化推广。

此次中船七一一所牵头提交两份核心提案,MEPC 84 会议全盘采纳中方 “碳矿化纳入船舶永久减排路径” 核心主张,明确将相关内容纳入后续 OCCS 配套规则导则修订工作。这一里程碑式突破,彻底打破海事碳封存单一地质封存的规则局限,为全球航运开辟全新的减排渠道。

航运 OCCS 规模化发展,船端捕集技术与陆上碳处置终端同等重要。只有打通港口转运、陆上工业利用协同环节,统一标准化安全操作规范,才能持续释放船舶碳捕集的减碳价值。瀜矿联合多方合作伙伴打造的海陆联动矿化闭环,验证了 “船端捕碳--岸端固碳--产用结合” 一体化模式的落地可行性,为全球航运业冲刺 IMO 净零目标提供标准化实操样板。


随着矿化路径正式获得 IMO 官方认可,未来船企布局船载碳捕集装置将拥有低成本、合规、可盈利的完整碳处置渠道,将大幅提升行业推广 OCCS 技术的积极性,推动全球海运碳核算、减排合规、碳交易体系全面优化革新。

 

瀜矿深化海事 CCUS 协同 持续落地航运减碳方案

作为本次中船七一一所 OCCS 提案配套的末端固碳合作单位,瀜矿依托成熟的 CCUS 技术和产业化能力,完成全球首例船舶捕集液态二氧化碳完整矿化利用示范,搭建起液态 CO₂接收、存储、矿化反应、低碳新材料产出全流程标准化工艺与安全运营体系。

后续瀜矿将持续深化与GCMD、中船七一一所、长荣海运、舟山德锦等合作伙伴的产业协同,持续推进多航线、多船型 OCCS 全链条示范项目;同时规划布局沿海就近矿化产能,缩短船捕 CO₂运输路程,持续优化全链条运营经济性。